快訊》 大逆轉!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二審出爐 今改判6個月 得易科罰金

Newtalk新聞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內,涉嫌浮報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台北地院一審認定高虹安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2罪,從重依職務詐欺貪汙罪,判高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沒收犯罪所得11萬6514元。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將於今(16)日上午10時進行二審宣判,改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 另外,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被判刑2年,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2年;前主任陳奐宇則被判刑1年,緩刑3年;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則被判無罪。至於唯一不認罪的前公關主任王郁文(公衛文)則被判刑2年,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2年。 案件經上訴至高等法院,法官認為《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恐有違憲疑慮,聲請釋憲於今年2月遭駁回,於4月正式恢復審理。在9月30日進行最終答辯時,高虹安仍強調,零用金制度非由她獨創,她因公支出的費用遠遠超過一審認定她貪污的金額,絕對沒有中飽私囊,也沒有一分一毫進入她口袋。 不過「小兔」黃惠玟則指出,所有帳目高虹安都會看,哪些人用多少錢,都是一筆一筆記下來;事件發生後她壓力很大,甚至有人威脅她,她很幸運還活著。對於高虹安把責任都推到她和陳奐宇身上非常不解,「欠我們4個一個道歉,為她工作這麼久,把責任推到我和奐宇身上,很不公平!」 今日上午10點高院合議庭宣判,一審貪污罪撤銷,改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輕判高虹安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延伸閱讀: 高虹安助理費案今二審宣判 若「無罪」判決將回任新竹市長 打臉竹市府!味全龍喊解約新竹棒球場 討1568萬 議員批:高虹安無能最大認證 北檢以高虹安案發生後 陳歐珀滅證為由提抗告 高院駁回確定 助理費爭議延燒!黃國昌直指:反對個案除罪化、公款公用是底線 黃國昌金主招了!承認匯款千萬 媒體人:「道德長城」崩塌 吃相難看無恥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