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C声明指从未与黎智英合作 批港府无视证据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昨日(15日)判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名成立。判词中法官指黎智英“不可信”,是因为他直到出庭作供时才知道“对中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存在,但是《苹果日报》报导、Twitter帖文、黎的通讯记录,均反映黎了解IPAC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