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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13 saat, 22 dakika
水路權管單位未清淤致淹水 桃市訂自治條例最高開罰10萬
未清淤是桃園市淹水主要原因,但追究原因發現,水路的權責管理單位不明,桃園市政府因此訂定「桃園市其他排水自治條例」,要求各權管單位要負責水路維護,如果有填塞、毀損、置廢棄物等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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