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楊心慧/台北報導〕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規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十人,作成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不得低於九位,憲法法庭昨宣告憲訴法第卅條第二項的這項人數門檻規定違憲,封鎖、阻礙大法官行使職權,掏空大法官的憲法解釋權,將會導致立院通過的法律位階,反而凌駕憲法、居於實質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