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議長黃凱收賄護航綠能廠商 一審判4年10月

圖為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中央社檔案照片) Newtalk新聞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22日電)無黨籍雲林縣議長黃凱擔任議員期間,收受綠能業者新台幣千萬元賄款,護航業者優先取得縣府同意函。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褫奪公權3年。 檢調查出,黃凱民國109年擔任雲林縣議員時,涉收取綠能光電廠商1480萬元賄賂,連同時任縣府建設處長李俊興,協助業者關切案場申設進度、處理陳抗及「優先」取得縣府核發電業籌設同意函,去年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黃凱等9人。(編輯:方沛清)1141222 延伸閱讀: 「本土愛國主義」遭蔑視? 德鐵採購中國電動巴士200輛 德財長怒:我很生氣 2025城市工程品質金質獎 高市教育局偕18校狂掃22獎 「歐洲軍團」保障烏安全! 11國表態要出兵維和 為停火帶來新折衷方案 冷氣團週三報到!低溫下探11度 氣象署:週四、週五高山有望降雪 北捷隨機砍人案「煙霧彈來源曝光」 網購平台已全面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