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会今日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纳入立委赴陆须经许可,公务员赴陆也改采全面许可制。草案内容增订,“曾任正副总统、国安会谘委等,不得参与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政治性机关团体的庆典或活动,而有妨害国家尊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