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前首相納吉「一馬弊案」今裁定!4項濫用職權罪與21項洗錢罪「全部成立」

Newtalk新聞 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Najib Razak)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弊案的第二起重大審判於今(26)日宣判結果,法院裁定納吉全部罪名成立,包括4項濫用職權罪與21項洗錢罪。 據《半島電視台》報導指出,現年72歲的納吉被控在擔任總理、財政部長及1MDB顧問委員會主席期間,濫用職權,將約22億馬來西亞令吉(約5.39億美元)資金,從國家主權基金1MDB非法轉入個人帳戶。檢方認定,相關行為發生於十多年前,涉及直接挪用國家資產。 據報導整理,這起案件被視為納吉涉案以來最關鍵的審判,因為本案不只直接牽涉1MDB核心實體,且涉案金額遠高於先前案件。整體司法程序歷時7年,期間傳喚多達76名證人出庭,包括納吉本人。 而納吉另一起「一馬案」早在2020年就遭判刑12年,涉及挪用約990萬美元資金,該刑期後續經赦免程序減為6年。對於一馬弊案爭議,納吉曾於去年公開道歉,坦承在任內處理失當,但在本次審理中仍主張,自己是遭已潛逃海外的馬來西亞金融人士劉特佐(Jho Low)誤導。 《半島電視台》引述學者分析指出,英國諾丁漢大學亞洲研究院榮譽研究員布里奇特・威爾許(Bridget Welsh)表示,一馬弊案的相關金融犯罪結構複雜、層層交織,導致案件理解與審理進程格外漫長。 此外,《半島電視台》也引述《路透社》報導內容指出,主審法官塞奎拉(Collin Lawrence Sequerah)在庭上表示,相關證據顯示,納吉與劉特佐之間存在「明確且緊密的連結」,劉特佐被認定是納吉在相關金流操作中的「代理人與中介角色」。 延伸閱讀: 馬國前首相納吉「一馬弊案」關鍵判決將出爐! 外媒:恐牽動安華政府穩定 搶攻印度高速成長潮 新代砸逾6億馬來西亞擴產 又驗出「芬普尼」超標!馬來西亞進口結球萵苣遭銷毀 太子集團爆乳特助二度傳喚包緊緊!當庭淚訴:我只是負責跑腿買精品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遭控阻撓逮捕、滅證等罪 特檢組求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