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基層 須負起共同侵權責任》賣帳戶、當車手所得微薄 卻得賠鉅款

〔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政府全力打詐,跨國詐欺集團在境內設置的水房,以及取款車手、監控手、取簿手、帳戶人頭、門號人頭等,幾乎每天都有人落網,這些詐團基層共犯所獲報酬不多,有人甚至還沒拿到錢就被逮,卻要面臨重刑伺候及高額賠償的慘重後果。律師周伯諺呼籲,當詐團車手得不償失,切勿以身試法。 法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