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專法變「三輸」惡法?用工廠時代舊邏輯管數位經濟,外送員恐無路可走

本文主張外送專法應避免預設立場,創建介於勞工與承攬間的「平台工作者」制度。若逕採傳統勞雇框架,恐扼殺工作彈性、加速市場集中,對外送員未必有利。立法應聚焦於最低保障與資訊透明,而非過度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