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史无前例地援引法例,向法庭申请解散大埔宏福苑由业主自行选举产生的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委员会,并委任华懋集团旗下管理公司为管理人,以协助业主处理火灾后各项管理及后续事宜,昨(6日)获法官批淮,并无限期委任政府建议的管理人,但须每月向政府汇报工作进度。负责官员强调,重大事宜仍会由业主决定,但未能回应为何新管理人的委任未有事先谘询业主,而网上亦继续有声音质疑港府此举有夺取业主权利之嫌,特别是向政府问责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