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talk新聞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8日)排審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代理孕母是否入法引關注,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代孕一旦通過後,會遇到的各種利益衝突極為複雜,她也從委託夫妻能否要求代孕者特定飲食、作息等,或是代孕者在醫療上的決策是否需經委託夫妻之情或同意等不同角度提出質疑,「當肚子裡的孩子是『別人委託(所有權不在自己)』時,誰具有主張『為胎兒做決定』的權力? 」 林靜儀於臉書發文指出,代理孕母一旦通過會遇到的各種利益衝突極為複雜,並以婦產科醫師臨床的衝突來請大家思考。 她質疑, 委託夫妻可不可以因為「對孩子好」的理由要求代孕者特定的飲食內容、生活方式、保健品補品攝取、晚上九點前就寢、獨立住在安排好的旅館以免跟其他男性有性行為、限制網路或看電視時間與內容或聽特定音樂或宗教內容? 林靜儀也問, 代理孕母因為健康需求或疾病因素,要接受流感疫苗、止痛藥、感冒藥、牙科治療、X光檢查、盲腸炎手術等時,需不需要經過委託夫妻知情或同意?誰簽同意書? 委託夫妻與代理孕母因為對於遺傳疾病風險認知或看法不同時,誰決定要不要抽血、抽羊水、做哪些遺傳疾病檢查?要不要做癌症基因、罕見疾病基因、已知與身心障礙相關基因檢查? 林靜儀說,一旦遺傳疾病檢查或是超音波檢查發現有特定疾病不確定的風險、輕微唇裂、疑似生殖器異常、可矯正的先天心臟病,委託夫妻和代理孕母不同意見時,誰決定? 如果沒有必須手術的條件,但委託夫妻要求自費看時剖腹生產,聽誰的? 林靜儀表示, 依現在的做法,產科醫師依照專業標準,與照顧的產婦(和其法定配偶),基於「不傷害原則」、「病人知情同意」,尊重產婦的醫療決策;這也是基於孕產婦會考量自己對於孩子最佳利益的基礎,相信孕產婦和配偶為孩子負責,做的決定。但是當肚子裡的孩子是「別人委託(所有權不在自己)」時,誰具有主張「為胎兒做決定」的權力? 林靜儀直言, 不要假裝代孕者可以充分完全自己抉擇,光是現在婚姻內的女性懷孕時,公公、婆婆、媽媽、鄰居、阿姨、公司同事都可以干涉你不要上班、不要用平板、少用手機、吃素、吃肉、不可以喝咖啡、不可以吃到醬油、不可以去玩、不可以爬山、不可以去跨年、不可以打無痛或為了金孫好命看時剖腹 ;「今天肚子裡的是「別人委託的寶貝/金孫」時,這個女人還有不被干涉與抉擇的可能嗎?」 延伸閱讀: 「營養午餐免費」政策不一 政院:要舉債3千億已無餘裕均衡地方 卓揆:持續全力搜救F-16戰機失聯飛官 適時說明搜救進度 代孕入法引激辯!林淑芬批陳菁徽未利益迴避 陳昭姿舉牌稱總統支持 人工生殖法今審查 石崇良:不涉代孕 因社會仍有爭議 為代孕入法再找柯建銘 陳昭姿:回到2024年五月政院版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