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talk新聞 中天新聞台綽號「馬德」的主播林宸佑涉犯《國家安全法》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引發輿論高度關注,網路上亦出現諸多揣測與標籤化說法。對此,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今(19)日表示,相關討論應回到地檢署新聞稿與法律構成要件本身,避免以謠言或政治標籤取代事實判斷。 針對「記者是否可能涉入共諜案件」的質疑,沈伯洋指出,媒體工作者涉入共諜案件並非首次。他舉例說明,過去曾發生金門記者邵維強長期從事共諜活動、接觸軍方人員,甚至涉及要求軍人簽署投降承諾書的「向德恩案」,顯示職業身分本身,並非是否構成犯罪的判斷標準。 至於外界質疑「非公務員為何涉及貪污罪責」,沈伯洋說明,軍人依法屬於公務員,若軍人收受賄賂即構成貪污罪;而教唆、協助軍人貪污者,依法同樣可能成立共犯,共犯本身並不以公務員身分為要件,這也是現行刑法與貪污治罪條例的基本法律架構。 對於羈押與否的爭議,沈伯洋指出,司法實務中是否裁定羈押,關鍵在於是否存在串證或逃亡之虞,而非案件當事人的政黨背景。他表示,所謂「民進黨共諜案一律交保」的說法並不正確,實際上相關案件中,有因初期認罪而交保並接受電子監控者,但同案亦有「四人遭羈押」,顯示司法機關仍依個案事證判斷強制處分必要性。 最後,針對部分輿論將案件直接定性為「白色恐怖」,沈伯洋則表示,記者並非因採訪行為本身而構成犯罪,而是被檢調認為涉入獨立的犯罪行為,相關事實仍須交由司法程序釐清。 沈伯洋強調,就法論法、尊重司法裁決,才有助於社會理解案件真相,將所有司法調查一概貼上政治標籤,無助於釐清事實。 延伸閱讀: 賴清德社宅政見跳票? 劉世芳駁斥:直接興建、包租代管皆屬社會住宅 對台關稅談判團隊返國 卓揆親自接機感謝完成4大目標 炒一年抹紅反成回力鏢? 沈伯洋:收紅錢還洩密才是真正犯法 中天主播林宸佑疑買通軍人洩密!橋檢:涉案6人遭羈押禁見 林宸佑涉國安 沈伯洋:有無受中國指示都是另外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