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前傳酒駕判刑確定 高市黃偵琳參選資格由黨中央決定

Newtalk新聞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初選將自3月2日展開,左營、楠梓區參選人黃偵琳,卻被踢爆一年前除夕夜酒駕上路,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2月,併科罰金5000元,黃偵琳今(23)日透過助理發布聲明,強調已與對方和解並執行完畢,「該承擔的沒有逃避」,市黨部也重申對酒駕零容忍,參選人資格將由民進黨中央黨部中執會於25日進行審查,相關結果將以中執會審查決議為準。 根據判決,去年1月28日除夕夜晚,黃偵琳騎機車至高雄三民區自立一路友人住處作客,酒後於隔天凌晨2時許騎機車,行經嫩江街與遼寧二街口時,與楊姓女子發生碰撞,導致楊女身體擦傷。警方獲報後到場,對雙方施測酒精濃度,黃偵琳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3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過失傷害部分,楊女未提告,但酒駕屬公訴罪,檢方依法對黃偵琳提起公訴。 法官最後審酌黃偵琳無前科,與楊女和解等情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5000元,因檢方、黃偵琳均未上訴確定。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酒後不駕車乃警方近年來之重要宣導,不僅關乎被告個人,更關乎其他用路人之生命、身體、財產之安危,黃偵琳飲酒後猶持僥倖心態而駕車上路,不宜另宣告緩刑。 黃偵琳今透過助理發聲明,「我確實做錯了。那天晚上我確實有喝了酒,卻還是選擇騎車返家,對自己的狀態做了錯誤判斷,相關司法程序我都依法面對,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我沒有逃避,我也已和當事人達成和解、完成必要處理,並表達歉意與關懷。」 黃偵琳說,酒駕不需要被包裝,也不值得被淡化,不管理由是什麼、距離多短,不是一句「我當時以為可以」就能帶過的事;身為希望爭取公共託付的人,本該把標準放得更高,卻在公共安全的底線上失守。讓社會失望,也讓支持她的人為難,她要向大家道歉。 黃偵琳說,道歉不能只停在文字,事件發生後,只要當天有任何行程,一律不飲酒,交通由團隊統一安排代駕或叫車,並留存紀錄,她也會長期投入反酒駕的志工宣導,未來在節慶圖卡上也會強化反酒駕的警語,該承擔的承擔到底,該改的改到位。 民進黨高雄市黨部也對此發表聲明指出,有關民進黨左楠區市議員參選人黃偵琳因酒駕遭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乙事,民進黨高雄市黨部重申,對於酒駕一向秉持零容忍立場,此一原則亦與社會普遍價值一致。至於參選人資格,將由民進黨中央黨部中執會於25日進行資格審查,相關結果將以中執會審查決議為準。 黃偵琳為前高雄市議員黃昭星女兒,曾任劉世芳立委服務處執行長,2022年市議員選舉時以525票差距成左楠區「落選頭」,今年捲土重來,該選區預計提名4席,目前正值初選民調前關鍵階段,傳出酒鴐遭判刑,是否影響參選資格,將交由中央黨部中執會決定。 延伸閱讀: 領到0050配息別急著花? 清流君揭長期「再投入」數據:資產少了超過500萬 盧秀燕缺席團拜年前即決定 原因副市長一問三不知 五院院長茶敘後 卓揆:團結不是口號 而是持續溝通、彼此成就 BLACKPINK官方YT破億!首組「紅鑽石獎牌」歌手團體創歷史 韓國瑜拋國會遷建2方案 他轟:拿錢不辦事!搬去木柵動物園 律師提一地點酸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