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邀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 學者︰憲法法庭未明文否定「統問統答」

Newtalk新聞 總統賴清德昨(23)日邀請五院院長進行新春茶敘,立法院長韓國瑜會後表示,將邀賴清德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並採「統問統答」方式作為禮遇,而總統府也表示,只要在「合憲」情況下,總統都願意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 對此,前中選會主委、現任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教授陳英鈐表示,憲法法庭過去僅明確宣示「即問即答」屬違憲,但對「統問統答」並未明文否定,而前總統李登輝過去赴國民大會進行國情報告時,即採「統問統答」方式,總統可採行類似方式,以避免落入質詢攻防。 立法院在 2024 年修訂《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時,要求總統須在每年 3 月 1 日前赴國會進行報告,同時要求總統以「依序即時回答」形式,回覆立委答詢。不過,憲法法庭在 113 年憲判字第 9 號判決中,認定部分內容違憲。其中,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對邀請總統無拘束力,且對於總統應即時回答,書面問題,總統應於七天內以書面回覆部分則宣告違憲。 當時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楊皓清表示,《中華民國增修條文》明定立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並賦予立院聽取國情報告的憲法權限,不過這只容許立院得「被動」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權利,而非總統有向立院提出國情報告之「憲法義務」。因此這只容許立法院得被動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權利,立院也無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的「憲法義務」。 楊皓清還提到,總統是否、何時或以何種方式,讓立院聽取國情報告,總統得本於其職權而審酌決定,同時基於憲政機關相互尊重原則,與立院協商後實施,而非立院可單方片面決定。此外,立院也無權指定總統國情報告內容,也無權就報告內容,要求總統進一步詢問並要求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 對於韓國瑜邀請賴清德赴立院國情報告,並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一事,陳英鈐接受《自由時報》訪問時表示,在 113 年憲判字第 9 號判決中,大法官已明確宣告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即問即答」屬於違憲,而朝野若要推動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必須在合憲範圍內找到彈性空間。 陳英鈐也以前總統李登輝為例,當時李登輝為滿足國大代表需求,曾採取統一回答的「統問統答」方式進行,但這實務上並非是所謂「有問必答」。他認為,若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採「統問統答」,總統得就整體議題原則性進行說明,對於重複、情緒性或帶有政治操作的提問,得以策略性回應或不逐題處理,以避免落入質詢攻防,也為雙方保留彈性空間,政治運作層面形同「各退一步」。 延伸閱讀: 賴清德願赴立院國情報告 民眾黨團喊話:盼「實問實答」才有意義 賴清德來國情報告「別只隔空喊話」 傅崐萁放話:有問就該有答 賴清德願赴立院統問統答 民眾黨團:問到飽、賴也要回答到飽 韓國瑜邀賴清德赴立院報告 律師:「統問統答」違憲!更違反美法的國際憲政標準 韓國瑜立法院遷建無台中 何欣純錯愕:盧秀燕及江啟臣應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