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於今(26)日再次召開「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第三期選商機制草案說明會議」。 圖:取自經濟部官網 Newtalk新聞 經濟部今天說明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機制修正草案,明定懲罰機制,若過去曾有選商簽約後解除或終止契約,直接扣20分(滿分100分),並祭出獎勵機制,若符合提前完工、產業及經濟效應、能源韌性,最多延長5年售電期間。 能源署表示,若各界有相關建議,請於3月5日前正式發文提供經濟部,目標第1季正式公告選商機制,年底完成選商。 離岸風電3-3期將釋出3.6GW,併網時間是2030年至2031年,經濟部能源署今天再度舉辦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說明會,公布選商機制評選項目細節,開發商實績占35分、開發商財務能力占30分、專案執行能力35分(含申請案執行程度15分、ESG規劃15分、能源韌性5分),滿分100分。 開發商實績方面,包含主要開發商國內、外已完工風場開發實績(含國內已取得施工許可的風場實績),若在國內有逾期完工、未簽約、提前解約及過去執行產業關聯方案的實際紀錄,將納入考核 。 其中,國內風場經申請展延獲准後仍有延遲履約者,每延遲6個月扣1分;國內選商獲配後未簽約,每一專案扣3分;國內選商簽約後解除或終止契約,每一專案扣20分,不過,若於契約期限前提前完工者,每100MW加1分。 專案執行能力方面,即包含各界關注的ESG項目,細分為在地產業經濟效益10分,如在地採購、投資(含製造業、工程設計、海事工程服務業、EPC工程總承包商業者等),依採購總產值或投資金額計分(以500MW為例,在地採購及投資總金額達300億元,得10分);以及環境友善永續3分、企業社會責任2分。 此外,能源韌性5分,包括在地運維、營運期風場監測服務等,依採購總產值或投資金額計分。 能源署副署長陳崇憲表示,選商機制設計目標是希望找到相對有執行力業者參與台灣離岸風電設置,若業者本身在國內外已有執行能力,分數取得較容易;若評比後出現同分現象,優先考量專案執行能力,再來是開發商實績,若仍同分則會用抽籤方式。 另外,過去採零元競標,3-3期設定最低收購餘電價格每度2.29元(台電107到111年迴避成本),陳崇憲補充,和未來CPPA(企業購電協議)價格相比,只是保底價格,是為促進融資而規劃。 此外,本期新增獎勵機制,將合併「提前完工併網」、「在地產業及經濟效應」、「能源韌性」項目計算,風場總計可獲得最多5年的延長售電獎勵期間。同時為鼓勵有執行力團隊,新增容量擴充機制,將依評選序位給予獲配風場擴充容量資格,最高可再擴充「原獲配容量一半」的容量,並應於2031年底前完工併網。 針對場址空間,陳崇憲表示,3-3期共釋出3.6GW是根據業者場址備查量,至於3-1、3-2期有解約或釋放案場部分,將另外招商,不在3-3期範圍(包括容量擴充機制)。 至於3-4、3-5、3-6期規劃,陳崇憲說,以2050年的40到55GW目標持續進行跨部會討論,若各部會針對空間有共識會逐步說明;目前有約40GW的空間在討論中,較明確的是,兩岸直航航道正在進行跨部會法制作業,明確後會儘速釋出,估有1到2GW。 延伸閱讀: AI熱潮帶動生產動能 製造業去年產值首度突破20兆大關 連續2年正成長 高手接招!經濟部「潛力新創選拔」徵件開跑 專利競賽總獎金30萬 廣邀人才挑戰 藍擬立法限台積電外移 趙曉慧轟惡法!國會干預民間企業經營自主權 嚴重違憲 育兒減工時只補助55公司 律師諷:蔣萬安喊要請全市小朋友吃冰 但只準備100份 比照韓國海關向業者提出退稅指引?經濟部:協助業者了解關務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