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去年1月發生奪命車禍,31歲懷胎約4個月的孕婦在行人過路處行走時,疑遭貨車司機撞飛,大量出血,2日後不治身亡。涉案貨車司機早前否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受審,法官林偉權今早在區域法院裁決時指,被告以「貪方便」的方式駕駛,在轉彎前亦沒有打燈提醒行人,並非因一時不留神及專注力不足而釀成事故,終裁定他罪成,並押後案件至3月31日求情及判刑,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懲,明言監禁是無可避免。 林官裁決時指,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