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工人去年5月因廁所問題與5歲兒子起爭執,他見兒子「去廁所唔拎起廁所板」,故在一時憤怒下用衣架打傷兒子的臀部及腿部,及後遭幼稚園老師及社工揭發。涉案男子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辯方求情指,被告現已明白不能用暴力教導子女。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直言「嗰小朋友年紀好細」,考慮辯方為被告作的求情,將案件押後至3月19日判刑,待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