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阿強(化名)為了取得妻子小美(化名)外遇的證據,竟帶人強闖民宿房間,並以「用腳卡門、肩膀撞門」等方式進入房間,並拿起手機開始拍攝蒐證,結果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屏東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侵入他人住宅罪,判處阿強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5萬元。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