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伊利沙伯醫院副顧問醫生在2015年至2020年期間,為6名家人和傭工建立診症預約紀錄,在他們沒有應診下處方含有可待因成份的咳藥水和精神活性藥物中樞神經興奮劑,又讓病人把過量處方的藥交予他。他前年否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盜竊共4罪受審,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林偉權頒下裁決理由書指,被告的親人不在港時卻有記錄指他們到伊院求診,傭工亦供稱是按被告指示到伊院取藥,傭工根本沒有向被告表示不適,故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