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一名父親,因擅自取走其10歲兒子多年來儲蓄的逾8萬元人民幣「利是錢」(內地稱「壓歲錢」)用作個人再婚開銷,遭兒子告上法庭。案件近日審結,法院裁定「利是錢」在法律上屬贈與,財產所有權歸屬子女,父親作為監護人無權挪用,最終判其敗訴,須歸還全部款項連利息。 父稱錢財源於親友人情 案情指,該名10歲男童小輝(化名)的父母早年離異,他原先隨父親生活。多年來獲贈的「利是錢」由父親為他開設獨立銀行戶口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