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talk新聞 如果把政治當成表態,下面這段話會是那個黨派的人說的? 個人十分為難回答此一問題,但仍一本初衷的說明如下:憲法明定立法院三讀法律,行政院覆議失敗後應公布施行,副署似僅為程序性制衡工具(學術上仍有爭議)。若行政權透過不副署或不公布阻止法律生效,可能損及立法院職權與代議民主正當性。亦恐將損害責任政治與公民信任。 這是中選會被提名人陳宗義回答民眾黨團「十問」裡,如何看待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拒絕副署、總統賴清德進而拒絕公布立法院已三讀通過法律。陳宗義回答雖短,但不認同卓榮泰不副署、賴清德不公布三讀通過法律的立場非常明確。但他還是被民眾黨團投票一致否決了。 民眾黨團3月13日在中選會人事同意全投票後發出的新聞稿這樣寫:倘若有人為求官職而背棄過往主張,在本黨團提供之問卷中虛偽作答、或立場前後矛盾,或對於執政當局違法亂紀行為與選制亟需改善之現實採取護航態度,本黨團實難予以同意。 因為,今年1月28日立法院內政聯席委員會審查陳宗義時,陳開場時只說了些簡短客套話,而唯一登記質詢的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沒到。所以,也很難知道到底陳宗義還有哪些,對於執政當局違法亂紀行為採取「護航態度」。能做的就是回到民眾黨的「十問」,檢驗陳宗義還有哪些跟民眾黨立場違背的。 這裡還有一個指標,對於中選會能不能審查立法院通過的公投案,這筆帳是幫當年中選會否決國民黨的反廢死公投算的,陳宗義這樣回答: 立法院交付的公投案依法應由中選會辦理,主管機關無否決權。若以「非重大政策」理由拒辦,可能超越法律授權,影響權力分立與公投制度完整性。中選會應定位為選務辦理機關,透過程序討論、技術建議與資訊透明,兼顧行政中立與公民信賴,避免干預立法院職權。若要進行公民投票複決上開議題,建議修正公投法第2條第2項、第15條第2項及中選會組織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方符法制。 如果這樣「反綠的」立場還不夠,那還有個指標,就是這段時間李貞秀的參政權,陳宗義這樣回答: 入籍台灣滿十年的大陸地區人民,其參政權受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保障。中選會應依條例審查候選人資格,行政機關應統一見解並公開說明,避免片面解釋限制參政權,維護法律明確性、平等參政與選務公信力。但為顧及公平性並杜絕爭議,宜修改國籍法。 從今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李貞秀的質詢權被民進黨籍的召委李柏毅「沒收」。這應該是民眾黨最關心的議題。因為,不具名的民進黨官員放話,要中選會對李貞秀提出「當選無效」訴訟。現有中選會4位委員吳容輝、黃秀端、陳月端、游清鑫,假設都會支持民進黨的話,那新增進去的絕對不能讓這個局勢惡化。這應該是當天藍白投票,送進4名、封殺3名的主要原因。那這樣看,也許還可以說明民眾黨團為什麼要封殺黃文玲,但卻無法解釋,為什麼連挺陸配參政權的陳宗義也要跟著封殺呢? 台灣有一套戶籍、國籍併行的制度。這個制度早年是由日本留下來的。沒什麼了不起的政治學或行政學理論。其中,法律、辦法藏了許多魔鬼。1990年代前後,這套制度常用被用來修理這些黨外、黑名單人士。 有的是沒有入境許可、有的是沒有持有效護照,有的是,反正內政部想怎麼整你就整你,你們這些台獨人士,不效忠中華民國,即便當了民進黨提名的僑選及不分區國代,都可以在陽明山中山樓質詢現任總統李登輝,但是就是不給你辦戶口。所以,連個郵局帳戶都不能開,要讓你生活過的不愉快。別懷疑,這些當初的民進黨蔡明憲、張富美都被國民黨的內政部這樣整過。這當然是人權問題,也是政治問題。 民進黨政府當然可以讓李貞秀在剩下的兩年立委任期,過的很難堪。但這就是兩面刃,你這樣「想空想縫」修理陸配,終有一天他們的配偶與小孩就會用選票教訓民進黨。 但作為國會最小黨的民眾黨,講道理是成長的必要與關鍵,必須給像陳宗義一個交代,如果以上三個清楚的「反綠」立場都過不了民眾黨個關的話,那就承認民進黨黨證就是陳宗義的原罪好了。 延伸閱讀: 民眾黨團反擊:民進黨「李柏毅先生」樂於替執政黨「看門」 劉世芳不接受李貞秀質詢 卓榮泰:一切依法辦理 被稱「李女士」又遭拒備詢 李貞秀怒轟劉世芳:侮辱台灣民主、竄逃離席 快訊》整場以「女士」稱呼 李貞秀首質詢踢鐵板 官員拒上台備詢成「個人秀場」 無官員願給李貞秀質詢! 學者:她身份不明為何可行使立委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