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茂(化名)前年5月入住台南市某民宿,抵達後發現民宿環境不佳,想要離開卻無法打開大門,他誤以為遭到非法拘禁,嚇得打電話報警,並用身體把側門撞開脫困,卻因此挨告。台南地院二審法官審理之後,依犯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阿茂拘役5日,得易科罰金5000元,全案確定。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