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獲擢升為校長 審查時遭揭發十多年前侵權案 高級教育主任認妨礙司法公正罪月底判刑

56歲高級教育主任於2011年在一宗管有及分發侵犯版權複製品的案件中,認罪及求情稱任職補習老師,但他實質任職教育主任及在中學任教。前年教育局考慮擢升他為校長,審查期間揭發上述事件。涉案教育主任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是「好爸爸、好老師」,因為不想影響家庭及學校而犯案,本案有別於其他掩飾嚴重罪行的案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押後案件至3月30日判刑,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