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司周毅剛涉嫌前年三度在警察總部非禮女下屬,包括在聚會上捉女方手放在褲襠,並靠近稱自己「扯旗」、「今晚喺度陪我得唔得」,以及觸摸事主臀部。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辯方盤問時質疑,被告明目張膽地觸碰事主臀部並不合理,事主直言「我唔知佢點諗」,指辦公室有隔板,其他人未必見到被告的動作。 49歲男被告周毅剛,被控3項猥褻侵犯罪。修訂及新增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6月19日,在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