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利用超商寄貨進行網購詐騙 刑事局揭詐術

刑事局表示,今年農曆過年前後、1至2月間的網路購物詐騙報案件數共計有6735件。圖為便利商店堆滿待領取的網購包裹。(示意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Newtalk新聞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7日電)刑事局今天表示,統計1至2月網購詐騙報案數共6735件,其中有3577件為冒用平台犯案,歹徒假稱欲購物並偽造超商寄貨網頁,誘騙賣家提供其網銀資料,再盜領金額或盜刷信用卡。 警政署刑事局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農曆年節前後,民眾習慣透過拍賣平台置辦年貨、轉賣舊物或添購新品,使得網路交易熱度大幅攀升。 不過,有詐騙集團便趁勢而入,專門鎖定急於快速成交的個人賣家,以「假買家」身分接觸,再藉由假連結、假客服誘騙賣家進行身分驗證或操作金流,藉此盜刷其信用卡或騙走帳戶款項。 根據165打詐儀錶統計,今年農曆過年前後、1至2月間的網路購物詐騙報案件數共計有6735件。 刑事局分析,近期網購詐騙常見手法為「假買家誘騙賣家」,且詐騙手法有3階段。 首先,詐騙集團成員先在臉書、IG或Dcard等社群平台看到有個人賣家刊登商品後,便私訊聯繫稱欲購買,並以「交易保障」為由,要求賣家在超商寄貨平台或其他貨運平台開立商品買賣的網路連結,營造正規交易假象。 其次,待賣家提供商品連結後,詐騙集團成員(假買家)再謊稱「訂單遭凍結」或「系統無法下單」,並傳送假客服連結給賣家,實則為高度仿真的假網頁,誘騙賣家「尚未完成身分驗證」或「未簽署金流協議」。 最後,由假客服再誘騙賣家進行「實名驗證」,要求其提供網路銀行網路轉帳QR code或信用卡OTP驗證碼,進行盜刷或提領帳戶款項。 刑事局說,在後面兩個階段間,假買家還會故作著急或不滿,稱因賣家未完成物流實名認證,而導致自己帳戶被凍結,請賣家盡速依假客服指示完成驗證,賣家在急迫情境下完成步驟,才驚覺遭騙。 刑事局分析,已報案的6735件中,有3577件為提供遭冒用平台,其中冒用7-11賣貨便為2656件、全家好賣+379件、嘉里大榮貨運51件、順豐速運47件、Threads客服43件、臉書客服39件、其他為362件。 刑事局呼籲,相關遭冒用平台應本於企業責任,利用各宣導通路及實體店面的寄貨服務區或收銀台,張貼真實詐騙案例,加強宣導。 同時,也提醒民眾使用正規交易平台進行網路交易,但若買家以需實名認證或金流簽署等名義,傳送任何包括「客服人員、賣貨便連結、QR Code」等資料,均不得點選;若要求賣家操作網路銀行或信用卡資訊,均須提防詐騙陷阱。(編輯:張銘坤)1150317 延伸閱讀: 「電子六哥」2025年EPS與股利全出爐 現金殖利率一次看、兩檔突破5% 韓國瑜化身「場控」限制質詢台人數 柯志恩幽默回應:謝謝訓導長 總統直選30週年 李登輝、彭明敏基金會辦鼎談會論「李彭75%」時代意義 南市長提名人陳亭妃拜會民進黨南市黨部 主委郭國文持屠龍刀籲全力對抗國民黨 南投縣府「毀約」強推名間焚化爐 時力轟許淑華:動用警力壓制老農、無視農業部「反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