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吵架摔壞女友手機 男子被判拘役40天

苗栗縣張姓男子與女友吵架,一氣之下,丟摔女友的手機,致手機螢幕破裂損壞,被女友一狀告上法院。苗栗地院審理,認張男犯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拘役40日。 張男於前年10月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