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汽車維修工去年5月因5歲兒子「去廁所唔拎起廁所板」,一怒之下用衣架打傷兒子臀腿,及後被幼稚園老師及社工揭發。汽車維修工早前承認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初犯,犯案出於一時憤怒,事後到警署自首並坦白認罪,接受被告有悔意,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被告居住及工作須聽從感化官指示,及按要求參與團體小組計劃。 自首坦白認罪 官信有悔意 被告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