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男商人涉2021年在中環西摩道住所,4度虐待兩名兒子,包括用間尺打腳、用網球拍套打身體等。他被控4項虐兒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處理。商人同意案情後,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他就4罪自簽共4,000元,守行為36個月。 虐待行為全被閉路電視拍攝 被告CSF,報稱商人,被控4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他分別於2021年5月4日、7月9日,和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