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凌晨時份,駱克道一間小食店的女職員走出店外吸煙時,突然遭人用長約14吋的開山刀斬傷右手,施襲者隨即登上的士逃去。警方調查後拘捕3名男子,他們早前承認1項有意圖而傷人罪,今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25至28個月。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本案屬有預謀及有部置,事主案發時手無寸鐵,事後心身受創,幸好沒有留下永久傷殘。 官:預謀犯案 事主心身受創 陳官判刑時指,本案屬有預謀及有組織,女事主案發時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