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車迷」去年5月由荃灣高速駕駛退役警車到九龍灣一帶,期間亮起警車紅藍燈,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及假冒公職人員等4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今早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假冒警車不時超速,與5輛前車形同賽車,炫耀賣弄,需要加刑。考慮到被告初犯,坦白認罪,因本案失去測量師工作,轉而經營汽車配件生意,鍾官判處被告監禁10星期,緩刑18個月,罰款1千元,停牌1年,並須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荃灣高速駕駛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