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五人串謀收賄以協助中介客戶開立銀行戶口。兩名涉案時任銀行職員今日( 19日 )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另一名時任銀行職員早前亦已認罪。 盧穎衡,31歲,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銀行)時任財務策劃副總裁;及勞焯儉,40歲,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客戶經理,同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同案被告万卉,32歲,滙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