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5歲女派出所遭摸胸迫口交 民警判囚2年9個月遭質疑過輕

福建有15歲女生在派出所,遭一名民警性侵犯,包括摸其胸部及強迫口交。犯案民警其後猥褻罪成,判囚2年9個月,受害人父親認為刑罰過輕準備申請抗訴。許多網民也指,公職人員知法犯法,更應從重判刑。 相關新聞:母遭罵兒子插嘴被3警群毆 民警被判8個月2名輔警緩刑 新黃河報道,張先生指,事發時15歲的女兒小君在2025年6月16日下午,因毆打他人,被傳喚到福建寧德市霞浦縣牙城鎮派出所的教導員辦公室,民警李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