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台中市烏日分局大肚所的賴姓、廖姓員警進行查勤,原本要上門找一名鄰長,結果走錯走到隔壁戶,上門僅1分鐘,就被住戶認為有違反規定而擅闖民宅,以身心受到極大負擔為由,求償100萬,雖遭法院駁回,但僅僅走錯1分鐘,遭緊咬8年,令人不解。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