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修改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中國新聞社

“两高”发布修改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中新网3月27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修改决定》于2026年1月2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6次会议、于2026年2月6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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