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操作不動產交易時,稅務認定方式成為關鍵。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營利事業若購買土地後採「借名登記」方式登記於他人名下,再行出售取得利益,該行為屬於債權買賣,應依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並不適用出售土地增益免稅規定,近期已有企業因誤解規定而遭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