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今送桃園市議會臨時會備審,其中第18條規定「住都中心的隨時抽查可負擔住宅使用管理情況」引發議論,民代質疑逾越憲法保障人民居住隱私權益;住都中心執行長邱英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