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案發時41歲的內地女子今日(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罪名成立,被判處監禁55個月。 警方於2024年7至9月期間,接獲7宗涉及網上投資騙案的報案,總損失金額約800萬元。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人員經調查後,於2025年一月以涉嫌「洗黑錢」拘捕該名內地女子。她其後於2025五年三月被落案起訴兩項「洗黑錢」罪。調查相信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