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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附例︱陳曼琪支持制訂國安附屬法例 指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屬確立普通法原則 | Collector
國安附例︱陳曼琪支持制訂國安附屬法例 指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屬確立普通法原則

國安附例︱陳曼琪支持制訂國安附屬法例 指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屬確立普通法原則

政府根據《國安條例》第110條訂立《維護國家安全(程序事宜)規例》,清楚述明在《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下界定「特區的法律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機制。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會長、立法會議員陳曼琪表示,堅決支持特區政府制訂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特別是行政長官就國安認定問題發出證明書的界定機制。她指出,此項機制屬早已確立的普通法原則,能細化程序並提升法律的穩定性與透明度,而被告的辯護權及各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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