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姓男子曾因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而被法院判刑,沒想他執行完畢出監大約2個月,就又加入詐團擔任面交車手,導致受害者被騙27萬元。台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郭男有期徒刑1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