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巒一名七旬邱姓婦人收到地檢署寄來的司法文書,雖信封姓名地址正確,內容卻非本人案件,讓她誤以為捲入官司心慌不已,急忙前往派出所求助。內埔警分局員警受理後,立即協助聯繫地檢署查證,確認為寄送疏失的烏龍事件,婦人無須負擔任何法律責任,當場鬆了一口氣。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