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京華城違法容積獎勵等4案,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6735萬;收賄部分,法官未採用「小沈1500」、而是以人頭政治獻金210萬。曾有國民黨第一狀師之稱、前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判17年可以理解,曾在北市府服務過很難想像,廠商都敗訴了,還會有政府機關去研議廠商的主張,京華城案不是都市更新案件、也沒有法律規定可以比照,卻準用20%容積,「我擔任過法規會主委,柯市府作為站不住腳」。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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