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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私密影像合意互傳、保存都違法 南投縣府提醒自保四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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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私密影像合意互傳、保存都違法 南投縣府提醒自保四不原則

隨著智慧型手機與社群平台普及,青少年於交往過程中互傳私密影像的情形逐年增加;南投縣政府提醒,只要涉及未滿18歲者之性私密影像,不論拍攝、傳送、持有或散布,即使雙方互相同意、即使沒有對外流傳,都可能已觸犯相關法律。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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