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姓男子去年10月酒後開車上國道,卻因為打瞌睡撞上護欄,還波及另外2車,進而挨告。雲林地院法官表示,此案是蘇男第4次酒駕被查獲,而且當時測得血液中酒精濃度高達161.4mg/dL,屬於中高度的嚴重酒醉,確實可能引發高度危險,易科罰金顯然已經不足以達到警惕效果,最終依法判處他有期徒刑9個月。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