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A控訴,前夫阿強(化名)離婚之後才坦承婚內出軌女子小美(化名),兩人不僅互稱未婚夫妻、發生多次性行為,小美竟然還曾請她轉告阿強歸還租屋處鑰匙,憤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50萬元。雖然小美否認踰矩,但新竹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仍判她應賠償A女15萬元較為適當。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