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若因居住需求,將自己與配偶或直系親屬名下的相鄰房屋打通使用,就算戶籍只設在其中一間,只要符合四大條件,仍有機會一起適用地價稅自用優稅。台南財稅局指出,經申請並通過勘查後,可合併認定為一處自用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