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4月1日)公布,即日起聯同各負責部門採用新的「會審」機制和精簡程序處理食肆露天座位申請,以便利營商。食環署發言人表示,以往申請食肆露天座位由接獲申請至批准,處理時間中位數為12個月。新安排下,簡單直接的個案預計可於約一個月內獲原則上批准並讓申請人知悉具體牌照要求。 設置露天座位後行人通道仍至少有3米闊 會視作符合道路要求 另外,申請要求亦有適度放寬,例如符合條件的食肆無須為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