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黃姓女子與友人KTV散場後搭乘多元計程車,途中先詢問司機感情狀況,並表示自己可陪睡,隨後趁對方專心駕駛時伸手觸碰他下體,甚至將手伸入內褲,司機載客結束後報警,士林地檢署認定涉犯強制猥褻罪,依法起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