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男子開車行駛在台南市東門圓環上時,先後被開出未使用方向燈、未先駛入外側車道、不依標線指示行駛等三項違規,分別被裁罰1200元、600元、600元,4分鐘內被開3張罰單;他不服提告主張違反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