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劉姓高中教師在學生阿威(化名)手機內發現與同學裸露上半身嬉鬧的影片,以「改過自新」為由,要求阿威再拍一次露臉、裸露上半身的影像,甚至要求阿威認他為父親,邀請一起去泡湯。台北地院依以他法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處3年10月有期徒刑。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