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左營區某社區大樓電梯113年4月間發生異常,遂找來機電工程公司進行檢修並更換零件,豈料完工後社區管委會竟耍賴,辯稱當初是說要以「借用零件」方式處理,拒絕付帳。機電工程公司因此提出告訴,請求支付15萬1700元。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判決社區應支付15萬1700元。可上訴。 《詳全文...》